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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航运与船舶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细则: 一、调剂名额 本年度我院在以下硕士学位点接收校内外调剂申请: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调剂人数
| 082400
|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术学位)
| 15
| 085500
| 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学位)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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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剂原则 1. 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重庆地区(A类地区)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须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在接受调剂申请结束后,按以下顺序和规则选拔调剂考生并发放复试通知:符合我校该专业各项选拔条件,报考专业及初试科目与申请我校调剂专业完全相同的考生为第一顺序;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统考科目符合调剂要求的为第二顺序;其他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为第三顺序。各专业按这三类顺序依次选拔调剂考生发放复试通知,额满为止。各类顺序中以统考成绩为主要依据进行遴选。 三、调剂申请时间 2020年5月20日9:00-2020年5月21日9:00。 四、调剂程序 由考生本人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提交调剂申请,经学院初审后,由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并统一发放复试通知。 五、其他 1. 咨询电话 重庆交通大学航运与船舶工程学院办公室:023-62652495。 2. 监督与投诉电话 重庆交通大学航运与船舶工程学院:023-62652267。 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3-62650942。 重庆交通大学纪委纪检监察室:023-62652747。 3.解释 本细则及未尽事项由重庆交通大学航运与船舶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重庆交通大学航运与船舶工程学院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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