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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调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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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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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学币
    发表于 2020-8-9 16:52: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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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院调剂条件
       优秀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或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符合《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调剂的基本要求,且同时满足我院各专业提出的具体调剂条件:
    1.工商管理专业:
    (1)英语一、俄语、日语不低于60分;数学三不低于100分。
       (2)本科专业:管理学类、经济学类或理工类;
       (3)一志愿报考专业:管理学类、经济学类。
    2.公共管理专业:
       (1)英语一、俄语、日语不低于60分;数学三不低于100分。
       (2)本科专业:管理学类、经济学类、理工类;
       (3)一志愿报考专业:管理学类、经济学类。
    二、学院各专业调剂名额及系统开通、关闭时间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形式
    调剂名额
    系统开
    通时间
    系统关
    闭时间
    120200
    工商管理
    全日制
    (学制3年)
    1
    2020年5月29日0点
    2020年5月29日12点
    120400
    公共管理
    2
    同上
    同上
    备注:具体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yzb.hrbeu.edu.cn)和本院系网页上公布的调剂信息。随时更新
    三、调剂程序:
    1、调剂生登录国家系统报名。分专业截止时间见上表。
    2、报名结束后,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并公示。
    3、学院对考生进行调剂复试。
    4、复试结束后,院系确定调剂待录取名单,报学校研招办审核后,学院公示。
    5、校研招办向审核合格的待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调剂生在24小时内确认接收待录取,超过时间者认为主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四、复试流程
    1.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0年5月30日12点前将材料提交至邮箱jgjiaowuban@163.com
    (2)审查方式:
       需要提供两套材料,一套带名字的材料、一套匿名材料。
    带名字的材料要求:带名字的材料用于资格审核,具体在“审查内容”中有说明。所有材料均需提交清晰版照片(jpg)或扫描件(pdf),放在一个压缩文件包中,邮件主题及压缩文件包按照“报考专业+姓名+考生编号”命名,压缩包内部材料按照“报考专业+姓名+材料名称”命名。
    匿名材料要求:匿名材料,经济管理学院教务办打印给评委。所有材料均需扫描到一个pdf中,pdf文件按照“匿名+报考专业+姓名+考生编号”命名。这个pdf文件中除包括审查内容中所有的材料外。还可以提供其他获奖证书的材料清单,获奖证书原件在拟录取后另行现场复查,特别要求匿名材料中不要体现考生姓名、毕业学校或所在学校。
    考生须根据所属类别将上述相应材料扫描版(jpg/pdf格式)及报考院系所需其他佐证材料,通过指定途径提交,复印件于新生报到时提交至学院复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复试、拟录取、录取资格。
    (3)审查内容
    以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复试前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我院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严格做到“两识别、四比对”(即人脸、人证两识别;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四比对)。具体要求如下:
    1、非应届考生
    1)《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需打印后手签),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2)准考证;
    3)身份证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
    5)学信网下载的的电子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应届考生
    1)《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需打印后手签),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2)准考证;
    3)身份证正反面;
    4)学生证;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本科阶段已学习课程成绩单。
    2.  复试时间、形式安排
    (1) 复试时间:2020年5月31日上午8:30开始
    各专业具体起止时间安排由各专业复试小组秘书通知考生
    复试以面试为主,取消笔试形式,将笔试考核内容融入面试之中。
    复试(面试)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知识和应用技能测试、综合面试三个部分。
    (2)复试形式: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统一使用“中国教育在线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软件平台,“腾讯会议”“ZOOM”为备用平台。复试秘书提前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网络复试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为保证公平公正和稳定网络环境,采取“复试组专家集中”“考生远程双机位”方式进行考核。
    3.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环节总成绩为200分,120分为复试总成绩达标线;
    复试(面试)总成绩(满分200分)=外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专业知识和应用技能测试(满分5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为考核不合格,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复试内容
    (1)外语测试内容:主要包括听力测试、口语测试和专业英语测试;
    (2)专业知识和应用技能测试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等;
    (3)综合面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素质与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考核考生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其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论文、获奖等;
    ②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以及专业志趣;
    ③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④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⑤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⑥其他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开放性、追问式问题。
    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学生质量的重要环节,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内容,并加强诚信评判;
    5.  复试缴费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交纳考试费100元/人次,且须通过远程面试系统(不收取现金)。
    (2)考试费收费开始时间: 2020年5月 26日
    (3)参加多个学院复试的考生,须按照复试次数分别缴纳考试费用。
        (4)未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未缴纳考试费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六、拟录取工作
    1.考生的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2)×30%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2.按总成绩在专业的排名确定拟录取考生,由高向低依次拟录取,直至达到该专业招生计划额满为止,排序在招生计划名额外的考生将不予拟录取。
    3.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拟录取;
    (2)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不予拟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5)非本校应届国防生的其他高校或军事院校的考生不得录取;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4.经复试合格确定的拟录取考生经学校统一公示后,还需上报国家审核,最终录取结果将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七、体检
    新生报到时由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八、其他说明
    1、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违者按违纪处理。
    2、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证明张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学生证如果丢失,需开具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4、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5、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名期间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复试期间未按相关规定时间提交报告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6、拟录取名单公示后,由经济管理学院对考生调档并政审,未提供政审材料者不发放录取通知书。政审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7、确有经费报销需要的考生可领取复试费发票,领取发票的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8.复试中的考场纪律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执行。
    9.考生应在提交材料时备案联系电话,并保持电话畅通,如遇掉线等意外事件,秘书将第一时间联系考生;如无法联系上考生,将按学校有关处理办法执行。
    10.如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向经济管理学院提出异议,经济管理学院将给予解答。
       九、未尽事宜,按国家、黑龙江省相关要求及《哈尔滨工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阶段工作办法》执行。

    咨询、监督和举报电话:0451-82519614经济管理学院教务办(31#326室)
    哈尔滨工程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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