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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复试录取数据如下: 学院严格按照学校分配的招生计划(分为学术型计划和专业型)进行招生,按照1:1.3确定参加复试人数。调剂考生要求为相同或相近专业,初试成绩不低于320分。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 专业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口语测试成绩单科不合格(60分以下)者;(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3)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4)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5)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6)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7)体检不合格者。 调剂考生与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同时参加第一轮复试。如第一轮复试结束后,学校追加招生计划,学院将进行第二轮调剂复试。调剂考生在复试前公布复试名单。
初试及复试数据如下:
总成绩计算公式=初试总分÷5×0.6+专业笔试成绩×0.2+专业面试成绩×0.15+口语测试成绩×0.05。 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口语测试满分均为100分。 最终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基本依据,因调剂考生与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同时参加第一轮复试,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按总成绩分别排名,按最终成绩优先录取我校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指标根据调剂生最终成绩排名进行录取。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志愿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统计如下:
电子信息一志愿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统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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