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招考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4.须满足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特点、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的相关要求。
5.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完成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硕士学位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学习(须有结业证书或由学习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二等及以上奖励(指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和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排名为第一或第二;
(2)有高级职称,近五年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刊物或国际刊物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三篇。
7.报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已取得西医执业医师资格;
(2)本科和硕士阶段专业为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
(3)已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5)往届生在报考前须具有主治医师以上(含)职称或通过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
8.报考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已取得口腔执业医师资格;
(2)本科和硕士阶段专业为全日制口腔医学专业;
(3)已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应届专业学位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5)往届生在报考前须具有主治医师以上(含)职称或通过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
9.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10.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二)以本科直博方式报名的考生,除满足普通招考的基本条件中1、3、4、5点外,还须符合《南昌大学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中的规定。
(三)以硕博连读方式报名的考生,除满足普通招考的基本条件中1、3、4、5点外,还须符合《南昌大学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中的规定。
(四)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名的考生,除满足普通招考的基本条件中1、2、3、4、5点外,还须符合《南昌大学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中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