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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决策部署,按照教育部、司法部的相关要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承担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任务,旨在培养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跨学科领域、善于破解实践难题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型法治人才,为建设一支法学功底扎实、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律人才队伍奠定基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法律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方向学生。我院在法律(法学)和法律(非法学)专业均设立涉外律师方向。
    一、培养平台     中国人民大学作为一所综合性大学,拥有包括法学在内的9个A+学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学科建设方面形成了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拥有国家级重点一级学科(含所有二级学科)1个、国家级重点二级学科4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将与新闻学院、经济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外国语学院等开展合作,建立健全“法律+外语+N”涉外律师方向课程体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搭建未来法治研究院、国际商事争端预防和解决研究院等校内育人平台,与检等成立智慧检务创新研究院,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成立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与法等共建48个法学实践教育基地,搭建协同育人校外平台。2020年获科技部、教育部批准设立“未来法治创新引智基地”,是全国唯一法律科技领域国家外专局引智基地项目,引入日内瓦大学、慕尼黑大学等国际知名专家10人,进一步建设跨文化、跨学科、跨法域的人才培养平台。     二、培养基础     近年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摆在突出位置,积极探索满足国家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积累了丰富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经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依托校内教研平台(国际商事争端预防和解决研究院、人权研究与教育中心等教研机构)、实务平台(中国贸促会、贸仲委等涉外法律实务部门)、国际型人才培养平台(包括涉外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50多个学生交流项目、国际模拟法庭竞赛、国家留基委支持的 “中欧欧洲法”项目等国际交换平台,联合国总部、欧洲人权法院、海外律所等海外实习平台),打造涉外法治课程体系,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专门设立国际商事争端预防和解决、商业与人权、亚太法律精英人才、国际型比较法律人才等4个涉外法治硕士项目,精准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与全球观念的卓越法律人才。此外,2012年起以律师服务市场需求为导向,依托律师学院设立律师方向,为涉外律师方向人才培养提供宝贵经验。     三、师资队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结构良好的教师队伍,其中既有一批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资深法学家,更有一大批在全国法律界和相关学科有影响的中青年法学家。目前90%的教师有长期海外留学或进修经历,30%的教师先后在检、法以及地方各级司法机关挂职,10%的教师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仲裁机构担任仲裁员;先后聘请210余名优秀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担任校外实务导师,同时引入海外不同国家一流名校学者、高等法院法官、大律师、联合国秘书长候选人等外国专家组成的高水平外籍教师团队,参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本项目实施“双导师制”,校内外导师联合参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包括课程体系建设、论文指导、实习就业指导等。     四、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将采取与法律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模式,在课程建设、论文指导、实习就业等方面共同开展涉外律师方向人才培养。同时,通过院校合作,特别是与已有合作的国际知名高校(合作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哈佛大学、牛津大学、悉尼大学、慕尼黑大学以及日内瓦大学等海外知名法学院校)联合打造具有人大法学特色的涉外法治课程体系。     该项目课程体系以《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详见20210320221020264.pdf (ruc.edu.cn))为指导,同时结合中国人民大学人才培养特色和资源优势,在强化国内法基础课程学习的同时,以国际法课程、外国法课程、地区法律研究相关课程及实习类课程为中心,回应涉外法治实践中出现的多维度和多层面的问题,使学生掌握基本的国内法律专业知识,熟悉国际法律规则和世界主要国家的法律制度和基本诉讼程序,具备良好的外语基础和独立承担涉外法律事务的能力,致力于培养一批真正满足国家发展需要的涉外法治人才。     在授课方式上,本项目将着力建设一批全英文或中英双语授课课程,并通过单独授课、双师同堂等方式邀请实务部门专家参与课程建设。主要涵盖以下几类课程:     1.国际法系列课程,突出双语教学特色,邀请国际组织、涉外法律实务专家参与教学,突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国际性导向。        2.国内法基础课程,增设民法与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原理与实务等国内法课程,加强学生的国内法知识储备。     3.推广外国法系列课程,采取英语教学并邀请实务专家授课,丰富学生对主要外国法律的理解及适用。     4.适应区域化及全球化的并行发展,推进地区法律课程,邀请相关国家或地区的专业人士讲授。     5.开展实习类课程,密切与合作单位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的合作,突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实践性要求。     6.辅助性的合开课程以及语言类课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新闻学院、经济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外国语学院等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以及实务部门开展合作,突出特色课程,开设国际新闻、国际经济、国际政治、法律翻译等方面跨学科课程。    (培养方案将于学生入学后发放,课程设置及具体要求以实际公布的为准)     五、国际交流     为学生提供哈佛大学、悉尼大学等50余所世界知名法学院学生交换机会以及牛津大学、乔治城大学等双硕士学位培养项目。组织学生参加“国际模拟法庭比赛”“海外杰出法学家课程”等多个国际交流项目,锻炼法庭辩论等法律实务技能。     六、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法等共建48个法学实践教育基地,同时依托联合培养单位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践机会。优先推荐学生赴国际组织、海外知名律所等实习。通过校外导师开设讲座、实务单位和高校共同研究课题等拓展联合培养方式。     学位论文强化应用导向,着眼涉外实际问题,中英文双语写作。联合培养单位深度参与论文指导工作。     七、奖助办法     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考生可访问我校研究生院网站(grs.ruc.edu.cn)查阅学业奖学金介绍和“三助”(助研、助岗、助教)管理实施细则。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为全日制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奖学金和助学金(其中学业奖学金能基本覆盖涉外律师项目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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