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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及专业简介 兰州大学创建于1909年,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先后入选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在11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坚守在西部、奋斗为国家,走出了在经济待发达地区创办世界一流大学的奋进之路,创造了化学“一门八院士”、地学“师生三代勇闯地球三极”、中科院“兰大军团”、隆基兰大合伙人等享誉国内外的“兰大现象”。 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前身为哲学系。1978年正式建立哲学系并招收第一届哲学专业本科生,1985年建立中国哲学硕士点。1996年招收第一届社会学专业本科生,哲学系随之更名为哲学与社会学系,2001年新增外国哲学与社会学两个硕士点,2003年新增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技术哲学与人口学三个硕士点。2004年在哲学与社会学系的基础上成立哲学社会学院,2010年获批哲学、社会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此后哲学、社会学两个一级学科先后入选为甘肃省省级重点学科。1983年至今,创建并主办学术杂志《科学·经济·社会》。学院现有教职员工59人,其中专任教师47人(哲学30人、社会学17人),教授14人(哲学10人、社会学4人)、青年研究员3人(哲学2人、社会学1人)、副教授23人(哲学13人、社会学10人)、讲师7人(哲学5人,社会学2人)。 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从2011年开始招收全日制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并于2013年入选首批民政部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基地。十年来,为国家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培养了数百名社会工作专业硕士人才。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社会治理能力全面提升的需要和对社会服务类人才提出更高的要求,社会各界对社会工作硕士专业人才需求日益旺盛,社会服务需求量也不断增加,仅仅通过培养全日制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已经不能满足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社会需求和人才发展需求,高水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需求量日益增大。为此,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在继续招收全日制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基础上,拟从2022年开始招收非全日制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院计划重点建设以下三个培养方向:(一)社会治理与社会组织发展:主要面向各级民政、事业单位、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中的从业人员。回应社会对各级社会治理人才的需求,培养学生深入学习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观、理论知识和研究方法,掌握社会治理、社区治理和乡村振兴改革和创新实践的前沿动态;培养学生协助社会组织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心理辅导、社区服务等领域发挥功能,积极参与社会组织的发展与评估。在社会治理和社会组织发展的实践中发挥社会工作的独特作用与价值。(二)心理健康社会工作:主要面向各部门各行业、城乡社区、学校、各类医疗机构及社会化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中的从业人员。培养学生深入学习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观、理论知识和研究方法,对学生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咨询心理学的专业教育和训练,将社会工作、心理健康辅导与心理咨询的专业知识、方法、技巧有机融合,使学生掌握心理健康综合评估和提供心理辅导、心理咨询的技能,具有建立社会支持网络、危机事件应对与处理的综合能力,培养具有社会心理服务高级岗位技能的专业人才。(三)企业社会责任与公益慈善管理:主要面向大中小企业、各级各类工会组织、政府及一般社会组织中从事企业社会工作的从业人员和企业公益部门、公益慈善组织、慈善基金会等的从业人员。培养学生深入学习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观、理论知识和研究方法,协助企业承担社区福利投资、社会慈善事业、保护自然环境等社会责任;增强学生效管理运营公益慈善机构各项业务的能力;促进企业及公益慈善组织通过救济、援助或者捐赠等手段来增加社会福利,承担社会责任,实现公益慈善的时代使命。 二、招生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社会工作相关领域工作的人员。包括在政府、社会福利、劳动保障、工青妇、医院、学校、社会组织、企业及心理咨询机构等从事社会服务、心理援助与社会管理工作并具有大学本科或本科同等学力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非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招生计划 2022年拟招收非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硕士(专业代码:0352,不区分研究方向)以兰州大学研究生院届时具体公布的人数为准。 五、初试与复试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考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31社会工作原理 437社会工作实务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社会学理论、社会调查研究方法。 复试笔试科目:社会政策 (二)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考生可在报名阶段,修改除“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等报考关键信息及报考点不可修改项以外的其他信息。 (三)现场或网上确认时间:由各报考点所在省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教育部公布的时间段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yz.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复试安排:每年3月中旬至4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及办法另行通知。 六、录取与培养 (一)录取 按照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综合考察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复试录取办法以届时公布为准。 (二)培养方式与学费标准 专业 | 社会工作硕士(MSW) | 培养方式 | 非全日制、非脱产在职学习 | 学 制 | 3年 | 上课地点 | 兰州大学 | 授课方式 | 双休日或节假日集中授课 | 学费标准 | 3万/学年(暂定) | 可获证书 | 毕业证+学位证 |
七、奖助学金 非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学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八、住宿安排 非全日制研究生均不安排住宿。 九、招生咨询 (一)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 联系部门:哲学社会学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8913711 办公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齐云楼630室 邮箱:zsyyjs@lzu.edu.cn 网址:zheshexi.lzu.edu.cn/ (二)兰州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部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8912168 办公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B304室 传 真:0931-8912440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邮政编码:730000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微信公众号:lzu-yz 网 址:yz.lzu.edu.cn 十、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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