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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中国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从事音乐理论研究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从事音乐创作与表演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3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在复试阶段进行加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
(1)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三、招生计划
我校根据学科建设实际需求,对招生计划进行预分配,详见《专业目录》(附件)。我校最终招生人数以北京市教委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复试前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规模,以及专业情况、生源情况等对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
四、学习年限、方式
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全脱产学习方式,原则上招收非定向就业人员。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中国音乐学院(招生单位代码:10046)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选择“1146中国音乐学院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的网上公告以及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本人的网上报名号和密码须务必牢记。
3.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考生本人网报信息填写错误、选错报考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
(1)考生网上确认首次上传审核资料时间:2022年11月2日9:00—11月3日12:00;
(2)考生重新补充审核资料截止时间:2022年11月4日12:00。
2.凡符合我校报考条件、中国音乐学院报考点要求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被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3.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网上确认时,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系统要求为准):
(1)考生准考证照片
考生本人最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片(白色背景)。
(2)有效居民身份证
考生本人二代(或三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电子照片,人像面、国徽面均需上传,身份证电子版照片背景须为白色,聚焦清晰、亮度均匀,四边四角完整。
(3)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拍摄时,考生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
(4)应届生、往届生相关材料
符合报考要求的应届本科毕业考生:
①学生证封面、每学期均已注册的页面及个人信息页,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本科阶段成绩单(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审核盖章)。
符合报考要求的往届考生:
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毕业证书(以硕士或者博士身份报考,则提供硕士或者博士学位证书)照片;
②户口本首页(公安部门盖章页)及本人信息页照片(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首页须有户口单位盖章),也可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照片。
(5)《中国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
(6)《中国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详见附件);
(7)《中国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档案审查意见表》(详见附件);
(8)报考作曲系考生须提交《中国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选考科目表》(详见附件);
(9)其他材料
①网报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但在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由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成绩单(盖章)及届时能够毕业的证明原件照片。
②网报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③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提供认证报告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照片。
④在境外获得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照片,认证报告上的12位在线验证码或7位认证编号必须清晰完整。
⑤在校研究生须提供由研究生就读单位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照片。
4.考生网上确认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对考生报名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六、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2.初试科目详见附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复试
1.我校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及国家艺术类总分、单科分数等相关要求,确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时间:预计2023年3-4月份进行,具体考试安排届时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3.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登录复试报名系统网站,进行复试网上报名(含材料提交)。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复试前我校将再次对考生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者,不予复试。
4.复试科目详见附件。以同等学力、跨专业(非音乐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考试科目。如因疫情等因素造成复试科目或考试形式发生变动的,以研究生院网站最新公布方案为准。
七、调剂
我校为第一志愿报考学校,不接收校外调剂。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不能相互调剂。调剂出我校的考生,其相关手续须在教育部规定的调剂截止日期之前完成。
八、录取
(一)根据我校最终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专业发展潜能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多方面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档案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转入我校,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我校,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生的档案、户口均不转(迁)入我校,需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四)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新生入学后,我校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新生学历(学籍)信息、档案材料等。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学费、住宿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5000元/年。2023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二)住宿:在校学习期间不安排住宿,由学生自行解决。
(三)奖助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及我校管理规定执行。
十、其他
1.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在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院,简章中未尽事项遵照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文件执行。如遇上级部门政策调整,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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