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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我院会计学(学术型)、企业管理(学术型)、行政管理(学术型)、土地资源管理(学术型)、应用经济学(学术型)、公共管理(专业型),与我院招生专业相同或者相近、初试分数达到国家一区线的考生均可申请调剂。现将我学院招生学科的调剂信息发布如下(附后)。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二、调剂注意事项: 2.学校根据专业需求和考生初试成绩,择优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接收到复试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同意复试的考生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 3.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收到哈尔滨师范大学发送的“待录取”通知后,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经济与管理学院0451-88060041、0451-88060534、13766829068、15946067799 哈师大研究生院招生办0451-88060176 哈尔滨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年3月13日 附:调剂信息及复试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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