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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教育部批准,我校法学本科专业于2002年设立,2009年9月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资格,2010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民商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六个二级学科硕士点。 自招生以来,我校法律硕士研究生法考(司法考试)的通过率均较高,就业情况较好,毕业生中绝大部分从事法律专业工作,考取上海等地的公、检、法、司单位,或者进入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务部门等,并且广受用人单位好评。 2023年我校法律硕士拟招收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140名,包括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和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根据今年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情况,目前尚有缺额,可以接受调剂申请。
1.调剂要求 (1)考生的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历届本科毕业生 (2)凡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达到国家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符合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如有意愿,可申请调剂到我校法律硕士(法学)专业。 凡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考生,达到国家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符合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如有意愿,可申请调剂到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 2.调剂流程 (2)第二阶段:正式调剂。所有调剂志愿考生都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提交调剂志愿,请相关考生关注该网站调剂信息,网上调剂平台开通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调剂志愿。
(3)第三阶段:通知及录取。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功能开通后,我们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等情况进行筛选并及时发出复试通知,请有意向的调剂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尽快办理相关调剂手续并按时到校参加复试。 复试主要考察法律专业知识的基础和应用能力、英语程度、综合素质。
复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4月,复试结束后会尽快公布拟录取名单。对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我校将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平台”设置待录取状态,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答复,否则学校可取消待录取资格。 3.咨询联系 上海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东部文科实验楼705室 邮编:200234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021-64324182
注:以上信息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颁布的规定有不同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以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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