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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试资格 1.一志愿考生名单 一志愿考生达到国家规定基本要求即具备复试资格。名单详见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2.调剂考生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景德镇陶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3)我校法律硕士(法学)只接收第一志愿为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研究生调剂,法律硕士(非法学)只接收第一志愿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研究生调剂。 (4)不接收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考生调剂。 (5)不接收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 (6)不接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调剂。 (7)生源充足情况下,按1:2比例,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及专业能力等因素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8)我系在根据以上原则确定调剂名单后,需经研招办审核后再通知复试考生。 (9)其他未尽事宜,参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调剂政策要求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3.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3天前,考生须按各招生学院(系、部、中心)要求提交下列材料。请各位考生提前根据以下类别及要求准备相关审核材料扫描电子版,按照规范要求将文件打包发送要邮箱:504540492@qq.com. 序号
| 材料内容
| 需提供的考生
| 材料1
| 《景德镇陶瓷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 所有考生
| 材料2
| 初试准考证(研招网打印)
| 所有考生
| 材料3
|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页面,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
| 所有考生
| 材料4
| 《诚信复试承诺书》,手写签字,提交该项材料电子版
| 所有考生
| 材料5
| | 应届本科毕业生
| b.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自考准考证,网上打印的成绩单。
| 材料6
| a.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 往届本科毕业生
| b.《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 | 材料7
| a.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等。
| 同等学力考生
| b.《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 材料8
| a.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提供少数民族骨干表。
| 专项计划考生
| b.退役士兵计划考生提供《入伍证书》、《退出现役证》
| 材料9
| 工作证明(模板自拟,需要加盖公司人事部门公章)
| 非全日制考生
| 补充材料
| 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 所有考生
(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招生学院具体要求提供)
|
材料命名及提交方式: 材料1命名:姓名《景德镇陶瓷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例:王二+《景德镇陶瓷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美术学 材料2命名:姓名+《初试准考证》+专业 例:王二+《初试准考证》+美术学 材料3命名:姓名+《身份证复印件》+专业 例:王二+《身份证复印件》+美术学 材料4命名:姓名+《诚信复试承诺书》+专业 例:王二+《诚信复试承诺书》+美术学 材料5命名:姓名+《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 例:王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美术学 姓名+《自考准考证+成绩单》+专业 例:王二+《自考准考证+成绩单》+美术学 材料6命名:姓名+《本科毕业证》+专业 例:王二+《本科毕业证》+美术学 姓名+《本科学位证》+专业 例:王二+《本科学位证》+美术学 姓名+《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 例:王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美术学 姓名+《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专业 例:姓名+《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美术学 材料7命名:姓名+《专科毕业证/本科结业证/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专业 例:王二+《专科毕业证/本科结业证/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美术学 姓名+《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 例:王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美术学 材料8命名:姓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提供少数民族骨干表》+专业 例:王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提供少数民族骨干表》+美术学 姓名+《入伍证书》+专业 例:王二+《入伍证书》+美术学 姓名+《退出现役证》+专业 例:王二+《退出现役证》+美术学 材料9命名:姓名+非全日制《工作证明》+专业 例:王二+《工作证明》+艺术设计 补充材料命名:姓名+《补充材料》+专业 例:王二+《补充材料》+美术学 二、分专业调剂指标及复试人数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类型
| 需调剂指标
| 调剂复试比例
| 035101
| 法律硕士(非法学)
| 全日制
| 专硕
| 见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 1:2
| 035102
| 法律硕士(法学)
| 全日制
| 专硕
| 见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 1:2
|
备注:具体指标根据调剂情况适当调整 三、复试方式及时间 1.复试方式:线下方式,考生须到景德镇陶瓷大学湘湖校区指定复试地点参加复试。 2.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4月15日上午9点 调剂志愿考生复试时间:4月15日上午10点 特别提醒:我校法律硕士调剂志愿系统开通时间为2023年4月7日上午9点至4月8日上午8点。 3.复试安排 时间节点
| 工作内容
| 责任人
| 责任部门
| 复试前
60分钟
| 1、指令考生进入待考区,提醒考生,自我介绍不能出现本人姓名、导师姓名、毕业学校等个人提示信息。
2、将复试考生随机编号,并登记记录每个考生对应的编号。
| 考生引导组
| 法学系
| 3、收齐考生资格审查、政治审查材料,并进行审查。
| 考生资格复查组
| 法学系
| 复试前
30分钟
| 复试考官、所有复试工作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并收取个人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
| 考务工作人员、督查组
| 法学系
| 复试开始
| 安排1号考生进入复试环节
| 考生引导组
| 法学系
| 1.复试小组组长宣读复试要求和纪律,并宣布开始
| 复试小组组长
| 法学系
| 2.考生英文自我介绍
| 各复试小组
| 法学系
| 3.英语专家提问(现场拆开试题,并由英语专家随机抽取题目)
| 各复试小组
| 法学系
| 4.考生英文回答问题
| 各复试小组
| 法学系
| 5.考生中文自我介绍
| 各复试小组
| 法学系
| 6.专业面试专家提问
| 各复试小组
| 法学系
| 7.考生中文回答问题
| 各复试小组
| 法学系
| 8.面试结束、考生离场
| 各复试小组
| 法学系
| 9.提前通知下一位考生,做好复试准备
| 各复试小组
| 法学系
| 10.专家评定成绩
(线下评分,保留纸质版记录)
| 各复试小组
| 法学系
| 11.收取专家评分表,汇总计算该考生成绩
| 面试计分统分组
| 法学系
| 12.下一位考生进入复试间重复1-11步骤。
| 各复试小组
| 法学系
|
四、复试考核方式及内容 1.复试考察考生专业能力、综合能力(含外语)二大部分。 专硕注重对考生专业理论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具体包括: 专业理论知识主要考察内容来自《景德镇陶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科目。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外语听说能力。 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科研协作能力、团队意识、应变能力和心理健康情况等。 思想政治品德、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以高职高专、本科结业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期间除参加本专业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参加本专业指定的业务课(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详见《景德镇陶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加试科目。 每科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未参加加试考试,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五、复试科目及成绩构成 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本次复试严格按照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复试科目、加试科目,进行考查;面试时间一般每生不少于20分钟。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类型
| 专业能力(面试)
| 综合能力
| 同等学力
加试
| 035101
| 法律硕士(非法学)
| 全日制
| 专硕
| 经济法(每人1题随机抽取)
| 综合素质(每人1题,随机)
| 英语听力及口语(每人1题,随机)
| 诉讼法
| 035102
| 法律硕士(法学)
| 全日制
| 专硕
| 经济法(每人1题随机抽取)
| 综合素质(每人1题,随机)
| 英语听力及口语(每人1题,随机)
| 诉讼法
|
专业能力成绩=专业成绩×100% 综合能力成绩=综合素质成绩×80%+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20% 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报考学院(系)联系。 六、录取要求及原则 1.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5+专业能力成绩*30%+综合能力成绩*10% 专业能力成绩=专业成绩×100% 综合能力成绩=综合素质成绩×80%+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20% 2.依据一志愿优先原则,各专业按考生总成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并列时,由于名额无法追加,则并列考生均不予录取)。 3.复试专业成绩、政治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任何一项无故未参加者,不予录取。 4.专业能力成绩、综合能力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高职高专、本科结业等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专业课,分数不计入总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6.资格审查(含学历学籍认证)、政审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复试工作结束后,汇总考生初试、复试综合成绩。一志愿、调剂生分别排序,根据实际指标确定拟录取名单。同时,在调剂平台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布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登录调剂平台进行待录取确认的不予录取。 8.申报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同等条件下成绩高者优先。 9.在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10.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11.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1)定向就业:指考生已有或确定了工作单位,且须由考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协议(样表见附件),并于拟录取名单公示首日两周内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其档案、人事、工资关系仍留在原工作单位。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 (2)非定向就业方式:指考生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入学前考生需持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寄发)将人事档案转到学校或入学报到时提交人事档案;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进行安排或实行双向选择。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他生活待遇。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七、体检 考生确定拟录取资格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入学报道当天提交体检表,体检表未提交暂缓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八、信息公开公示 在院系官网公布复试工作办法、专业招生人数、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经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所有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最终录取名单须经教育部审核批准。 九、网上调剂操作流程 (1)登录:考生凭网报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 (2)查询:考生在填报调剂志愿前,查询我校研究生院网上公告、法学系网上公告通知。 (3)报名:通过调剂系统选择已发布缺额的招生院系和专业,填报调剂志愿(只可选择一个志愿)。 (4)复试:提交调剂志愿后,我校将反馈是否参加复试的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查看志愿状态和复试通知。如果收到复试通知,请考生按照我校的调剂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必须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发出复试通知的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中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待录取:考生在复试结束后,如果符合录取条件,将收到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要求的时限内答复是否接受待录取,否则我校可随时取消“待录取”;一旦考生同意“待录取”,在未征得我校允许的情况下,不能再接受其它单位“待录取”。 (6)注意事项:考生填报调剂志愿的时候,联系方式尤为重要,是招生单位主动联系考生的一个重要方式,请认真填写随时可联系的电话。 十、监督及投诉 1.校纪委综合办公室和考试督查组将对全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和督导。研究生院纪委0798-8495796,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798-8494668,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邮箱:tyyjsy@163.com。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对违规行为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复试工作中营私舞弊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2.参与复试全体工作人员及专家须签订《保密责任书》,凡有亲属(指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参加复试的人员,必须回避全过程。 3.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可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相关资格材料原件)。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其他 1.一经确定录取,不再调整录取专业。 2.复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并通过教育部录取检查的,学校将予以正式录取,预计于七月底寄发录取通知书。 3.复试阶段的专业及加试内容的参考书目均已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法律硕士调剂招生联系方式为: (2)联系电话0798-8489956(肖老师) 其他未尽事项,复试期间另行通知。 法学系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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