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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剂要求 根据《山东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新一代半导体材料研究院2023年硕士生复试工作安排》并结合我院实际执行。 二、调剂范围 只接收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全日制调剂考生。 三、调剂专业及人数 招生专业
| 招生人数
| 接收调剂专业
| 进入复试比例
| 085403集成电路工程
| 10
| 085403集成电路工程
| 1:2
| 085406控制工程
| 1
| 085406控制工程
| 1:2
|
四、调剂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凡考生参加复试的单位、专业、学习方式与初试报考确认的单位、专业、学习方式有一项不一致,均属于调剂。 调剂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原报考专业的国家复试基本要求(A类线)和我校复试基本要求,并符合拟调入专业的国家复试基本要求(A类线)和我校复试基本要求。 五、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于2023年3月28日上午12:00前报名,3月29日上午12:00前将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提交进行信息审查核验,对不符合相关规定,放弃资格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 3.个人简述。内容包括个人的思想状况、学习情况、获奖情况、科研情况、社会实践经历或工作业绩等,简述内容要真实准确,主要用于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 4.本科阶段成绩单。 5.报考资格证明材料。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能证明其应届生身份的证明,如标明学制的学生证、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制证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无学位证的可不提供学位证)。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境外教育本科学生,须提供能证明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或境外教育本科生身份的材料。 (4)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须提供本科结业证或高职高专毕业证,以及近3年内须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或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科研论文1篇,或作为主要完成者(一般为前三位)取得较高学术水平或较高应用价值的其它科研成果1项。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无科研成果要求。 6.《山东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7.能反映自身科研水平、专业能力、实践能力的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工作表现等材料。 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2023年3月30日(周四) 上午9:00开始,下午2:00开始。 2.复试地点:山东大学中心校区半导体大楼。 3.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4.复试费:复试费按每生120元。 5.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请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加入QQ群(QQ群号:331063635),进群验证信息为:“姓名+一志愿报考学院+调剂专业”。例,“张三+物理学院+物理学”,具体通知请参照QQ群内消息。 七、复试方案 (一)复试内容 1.复试科目 (1)专业:集成电路工程 考试科目:半导体器件 (2)专业:控制工程(依托控制学院笔试、面试) 2.面试 专业基础知识及实践基本技能,满分100分。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听力、口语、翻译,满分5分。 (二)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95%+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占复试成绩5%),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三)拟录取排名原则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是复试录取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在复试的同时将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4.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九、录取 1.我院将依照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将无法录取。 3.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院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4.体检工作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标准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5.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录取专业不得更改。如放弃推免生录取资格的,考生本人须出具放弃申请,报学校备案。 6.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0531-88366006(张老师) 新一代半导体材料研究院 202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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