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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业大学始建于1951年,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是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山东省一流学科立项建设单位,被评为“山东特色名校工程”首批立项重点建设大学。化学与药学院始于1977年莱阳农学院基础教学部的化学学科,正式成立于2008年。学院现有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应用化学、材料化学工程等学科研究方向。学制为3年,授予工学硕士学位。 学科拥有农用生物药创制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实验室、山东省农业仿生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农业碳中和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山东省农用药物绿色创制与应用特色实验室、山东省动物新药创制与评价工程实验室、青岛市农用生物制药工程研究中心等8个地厅级及以上科研平台。 一、拟接收调剂专业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 专业代码:081700 专业名称:化学工程与技术 (二)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 专业代码:081700 专业名称:化学工程与技术 备注:与中科院兰州化学物理所联合培养 二、拟调剂原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的A类考生的国家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专业代码前两位须为08)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5. 第一志愿报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择优接收调剂。 三、调剂程序 符合上述接收调剂基本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入我院进行复试,具体程序如下: 1. 青岛农业大学将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我院专业接收调剂信息,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信息。 2. 学校通过系统给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及时“确认”同意参加复试。 3.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待录取考生,通过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校录取,录取考生应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4.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于3月31日开通,“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6日开通。有意愿调剂到我院的考生,从即日起可联系负责老师进行“预申请”,提供原报考院校、专业(类型)、初试成绩(单科、总分)以及本科就读学校、所学专业、考生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龚老师:13589374297(微信手机同号) 0532-58957213 李老师:18661797516(微信手机同号) 0532-58957891 王老师:13954283108(微信手机同号) 0532-58957183 2023青农化工学硕调剂群QQ:658859668 四、学院简介 (一)师资队伍 现有专任教师104人,其中教授31名,副教授49名,博士生导师3名,硕士生导师64名,具有博士学位的导师占98.5%。拥有山东省教学名师2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专家1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3人,拥有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团队及“青创人才引育”团队5 个,山东省省级教学团队2个。 (二)团队成果 近5年,承担了国家级项目54项,省部级89项,科研总经费达到5900余万元;3个科研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1个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获批国家三类新兽药4个。获中华农业科技奖二等奖、山东省自然科学二等奖、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等科研奖励26项;授权发明专利157项;发表SCI论文627篇,出版译著2部、专著8部;获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8篇,山东省研究生科技创新奖5项。 (三)特色研究方向 本学位点聚焦国家和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和发展战略,立足于与学校的农业和生物特色相结合,突出化学与农业科学及生命科学的交叉融合,目前在疾病标志物、抗生素及农药残留的简捷、快速、高灵敏传感新技术研究,在新型功能有机分子的设计合成、天然药物的仿生合成、高效低毒绿色农药新工艺开发以及农用高分子材料与新型纳米功能材料的开发及应用等方面形成了学院的特色和优势研究方向。 (四)奖助政策 1、助学金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每生每年发放11000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研究生校助学金5000元),每学年按10个月(当年9月份起至次年6月份)平均发放。 其他研究生无助学金。 2、奖学金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和学校设立的学业奖学金。奖励额度为每生每年2000元~20000元,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综合表现等情况,按比例分不同等级进行评定,覆盖面为100%。 3、其他奖励 学校对全日制研究生设立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设立百伯瑞研究生科技创新奖,每年奖励25名科技创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额度为2000元/人;设立康地恩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额度50000元/人。另外,学校根据研究生公开发表论文的数量和质量给予奖励。 4、助研、助管和助教岗位津贴 (1)助研 导师(含校外兼职导师)按照所指导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数进行设置,导师根据研究生助研岗位的完成情况,给予研究生助研津贴,全部完成助研岗位任务的,助研津贴标准为不少于400元/月/人。鼓励学院和导师在学校要求的资助标准基础上提高资助水平。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助研津贴按中科院兰州化学物理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助教和助管 学校根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学、管理部门提出的用人需求,设立一定数量的助教与助管岗位,并提供相应的岗位津贴。 5、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按照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规定自行申请。同时学校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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