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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调剂政策 1、符合教育部2023年关于研究生调剂的相关政策和青岛科技大学当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所有拟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准确,若出现学籍学历问题导致不能录取将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02 调剂专业 030100 法学学术学位 035101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035102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035200 社会工作专业学位(非全日制) 03 调剂要求 1、教育部研究生调剂系统开通之前,有意调剂的考生请将《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预调剂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完整,并连同考研成绩、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奖励证书等有关材料汇总为压缩文件,以“考生姓名+调剂专业+考研成绩”命名后发送至邮箱:fxyqust@163.com 2、教育部研究生调剂系统开通后,所有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必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按照相关提示填写调剂志愿,申请调剂到我院相关专业。 3、学院审核报名情况后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通知复试的考生务必于网上回复确认信息。具体复试办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04 特别提醒 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我院将通过“系统”完成调剂、复试、拟录取的相关程序。未通过调剂系统的申请一律无效。 05 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 0532-88958919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00) 附件 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预调剂信息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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