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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行政学院实际情况,现制定行政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术型)招生调剂办法如下: 一、 调剂专业及人数 法律政治学(0302J2):1人 廉政学(0302Z1):3人 公共治理与公共政策(1204Z1):2人 二、 接收调剂条件 生源不足的专业,原则上在校内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具体原则如下: (一)基本条件 1.调剂考生必须符合学校招生章程及我院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我院各专业硕士复试的成绩要求(见《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关于公布 2023 年硕士研究生 (学术型) 复试名单的通知》)。 3.调剂考生的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调剂考生的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二)调剂原则 1.优先调剂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若生源不足时再进行校内调剂。 2.对申请调剂到同一专业的考生,与拟调剂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优先调剂,若生源不足时,依次按与拟调入专业相同二级学科、一级学科的优先顺序进行调剂。 3.申请调剂到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进入调剂复试。 4.已参加行政学院复试的考生,不再单独组织调剂复试,按原有总成绩排名录取。 5.第一志愿非行政学院的考生需要参加调剂复试,按总成绩排名录取,具体安排待调剂复试名单确定后另行通知。 三、 调剂流程 1.调剂考生本人需在4月5日22时前填报《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申请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xzyz203@jlu.edu.cn,文件名“2023学硕调剂+姓名+调剂申请表”,逾期未提交视为本人放弃调剂。 3.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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