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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科技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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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学币
    发表于 2017-8-17 15: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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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各位有志青年报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我院是一所为各级党政机关培养信息安全专门人才的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中共中央办公厅。我院2018年拟招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60人。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主要社会关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父母、兄弟姐妹未在境外工作(不含公派出境)、生活、定居,未在境外驻华机构工作。本人和家庭成员没有参加非法组织。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一般应为应届)。

      3.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职考生,原则上应为党政系统、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且工作单位同意报考。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另需符合:无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

      5.具有推荐免试生资格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报考我院,参加我院的复试。具体要求见我院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6.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我院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二、招生专业领域(名额)及培养目标

      1.电子与通信工程(30人)

      培养目标:面向保密通信领域,培养政治上忠诚可靠,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公务员素质,掌握保密通信技术和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专业基本理论,具有较强的开拓精神和岗位创新能力,能够承担保密通信工程科研和技术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保密通信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2.计算机技术(30人)

      培养目标:面向信息安全领域,培养政治上忠诚可靠,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公务员素质,掌握信息安全技术和计算机技术专业基本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了解本领域的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在计算机应用系统、计算机信息安全、信息系统安全等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与运行、分析与集成、研究与开发、管理与决策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三、报名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和预报名时间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通告或通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或修改本人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请关注报考点通知。考生须按时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报名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

      1.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2.下载准考证时间请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告或通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方式为笔试,初试时间请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告或通知。初试科目详见研招网公布的我院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目录或我院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4.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院自定,考生须在3月中旬登录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询复试的有关信息及安排,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院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通知。

      六、录取

      1.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差额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我院将对拟录取研究生及亲属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检不合格者(含推荐免试生入学前体检),不予录取。

      七、学费、奖(助)学金和就业

      1.学费:8000元/人/年。住宿费:750元/人/年。

      2.学院发给每生每月500元国家助学金。学院设有学业奖学金,覆盖率100%。研究生按规定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院优秀党员、优秀研究生等奖励的评定。研究生可申请助教、助研、助管岗位,享受岗位津贴。

      3.学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学生毕业前参加公务员统考,学院根据学生在校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向全国党政系统推荐就业。

      学校主页:www.besti.edu.cn/

      研究生部主页:gr.besti.edu.cn/

      招生办联系电话:010-83635300Email:gr@besti.edu.cn

      学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7号。邮编:10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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