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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学院2017考研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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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学币
    发表于 2017-8-17 15:3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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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医科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东医科大学是广东省属重点建设大学、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单位,也是全国首批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第三批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1986年)。现有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术学位硕士授权点24个,专业硕士类别2个。学校总面积近1900亩,由湛江校区、东莞校区两部分组成。湛江校区位于富有亚热带风情的沿海开放城市湛江市;东莞校区位于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热忱欢迎全国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

      一、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广东医科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专业按类别可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学制3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和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和学士学位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临床医学类专业报考要求:

      (1)临床医学类学术学位(专业代码为“1002**”)要求:

      临床医学(除临床检验诊断学以外各专业)只接受本科为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临床检验诊断学(100208)只接收本科为医学专业、医学检验技术(理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2)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要求:

      临床医学(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妇产科学、眼科学和麻醉学以外各专业)只接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的考生报考;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105)只接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5107)只接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放射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08)只接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仅限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妇产科学(105110)只接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妇幼保健医学(医学学位,仅限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眼科学(105111)只接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麻醉学(105116)只接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3)专升本医学本科毕业生,其本科专业必须与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方可报考专业学位。

      (4)2009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可以学历专业报考专业学位;2010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不准报考专业学位。

      (5)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6)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者。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

      2016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报考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网报时必须注明本人的联系电话(手机、座机)、详细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以及档案所在单位及其部门的详细联系方式。

      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将快递至您所填报的通讯地址,因此请在研招网上慎重填写您的通讯地址。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1.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逾期不再补办。

      2.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注意事项: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将不得准予考试。

      四、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6年12月24日—12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2月24日上午101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4日下午201英语一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2.初试科目

      初试科目详见《广东医科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理学门类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701细胞生物学(自命题)和801生物化学(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医学门类学术学位初试科目一般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702西医综合(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药理学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702西医综合(自命题)或703药学基础综合(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临床流行病学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702西医综合(自命题)或353卫生综合(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公共卫生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或353卫生综合(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为全国统考科目,其余科目为我校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二)复试

      1.复试分数线:

      参加复试的考生(含调剂生)必须符合国家确定的一区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并提前在研招网或我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3.复试内容包括:

      (1)笔试:包括专业课和专业外语。考试科目请查阅《广东医科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面试与实践操作:包括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临床实践技能或科研创新能力考查。

      (3)资格审查:

      在复试报到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4)体格检查:

      考生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凡不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本人的现实表现等材料,材料需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我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调剂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一区该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者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考生调剂到其它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

      注意事项:

      调剂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未通过该系统调剂的考生一律无法录取。

      六、录取

      1.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以下简称非定向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研究生学院请假。逾期2周不报到又无书面请假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4.新生报到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1.学费: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6000元/生/年。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定向培养研究生学费标准以我校随后发文为准。

      2.住宿费:1500元/生/年。

      3.教材费:自理。

      (二)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发放对象为全体研究生,参评对象为全体研究生,每年名额由省教育厅按照研究生人数分配,我校再根据《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暂行)》评选,金额为每人2万元)。

      一志愿考生中初试成绩总分第一和调剂考生中初试成绩总分第一的考生有机会获得2万元奖励。

      2.国家助学金:发放对象为全体非定向生,每人每年发放6000元。

      3.国家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全体研究生,根据《广东医科大学国家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3个等级,奖励比例和标准如下:

      (1)一等奖学金人数为参评研究生人数的5%,标准为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人;

      (2)二等奖学金人数为参评研究生人数的30%,标准为硕士研究生5000元/年/人;

      (3)三等奖学金人数为参评研究生人数的65%,标准为硕士研究生2000元/年/人。

      准确的奖金额度根据当年省财政拨款情况确定。

      4.学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每年度6月评选一次,候选名单按1:1.2的比例报研究生学院审议,原则上按普通本科生奖学金发放标准执行:一等奖占学生总数5%,奖励1500元;二等奖占学生总数10%,奖励1000元;三等奖占学生总数10%,奖励800元。

      5.学校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每年度6月评选一次,奖励人数占研究生干部职位数15%,其中,一等奖占2%,奖励2000元;二等奖占6%,奖励1500元;三等奖占7%,奖励1000元。

      6.学校生活补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700元/月/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00元/月/人。

      7.学校其他补助:学校关工委助学金,唐人故里奖学金等,具体按照学校即发文件执行。

      八、信息公开公示

      我校所有招生信息将在“研招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我校研究招生信息网站上发布,请随时关注。

      1.“研招网”查询方式:院校信息-广东-广东医科大学

      2.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yjsxy.gdmc.edu.cn/zs.htm

      九、招生咨询

      广东医科大学代码:10571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jsxy.gdmc.edu.cn/zs.htm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759)2388246

      传真:(0759)2388246

      Email:gdmcyjszs@126.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文明东路2号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邮政编码:524023

      。我们一定要相信自己的能力,我们数学要尽力争取高分。

      附件【附件1:广东医科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xlsx】

      附件【附件2:广东医科大学2017年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范围.xls】

      附件【附件3:广东医科大学简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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