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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师范学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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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学币
    发表于 2017-8-27 14: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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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师范学院位于辽宁省鞍山市。学校始建于1958年。学校占地面积6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设有14个二级分院、4个公共教研部、1个附属学校。各类在校生总数近2万人,现有49个全日制本科专业,研究生招生类别为教育硕士。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学院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形成了优良的办学传统,为区域基础教育、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输送了一大批优秀教师以及其他各类专门人才。学校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工作,坚持“服务需求、突出特色、创新模式、严格标准”的要求,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了充足的校外实践基地。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开放性办学,研究生培养质量显著提高,四年来研究生就业率均为100%。面向未来,学校将继续秉承“博雅兼上、知行合一”的校训,坚定不移地走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坚持立德树人,彰显特色优势,主动适应并为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

      学制与学位

      我校从2012年开始独立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目前,招生领域有七个:学前教育、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物理)。

      研究生培养采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培养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两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三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拟招生人数
    招生院系
    学前教育
    045118
    全日制25人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非全日制5人
    学科教学(数学)
    045104
    全日制12人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非全日制3人
    学科教学(化学)
    045106
    全日制12人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非全日制3人
    学科教学(思政)
    045102
    全日制12人
    社会发展学院
    非全日制3人
    学科教学(语文)
    045103
    全日制12人
    文学院
    非全日制3人
    学科教学(英语)
    045108
    全日制8人
    外国语学院
    非全日制2人
    学科教学(物理)
    045105
    全日制8人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非全日制2人

      *最后计划以当年教育部下达计划数为准

      学费与奖助政策

      学费:每学年学费8000元。

      奖助政策

      学校实行奖励、资助政策,具体办法如下:

      (一)研究生生源奖学金。凡被学校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成绩突出者入学后第一年可享受一等奖学金,8000元/人。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20000元/人。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8000元;二等奖学金5000元;三等奖学金3000元。

      (四)研究生创新基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开展创新课题研究。

      (五)研究生助学金。根据国家政策,凡被学校录取的全日制考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年·人。

      (六)研究生海外学习交流基金。支持学业成绩突出的研究生赴海外研修。

      报考的学历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下旬。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初试

      初试日期:2017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当年教育部安排为准。

      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或日语、俄语)、业务课一(教育综合)、业务课二。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满分值各为150分。

      复试与录取

      复试科目与录取办法详见《鞍山师范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其他

      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发布,请考试到我校研究生处网站(202.199.248.20/)查询。

      专业目录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人数为准。

      相关报名、考试、录取等要求请参照当年国家教育部规定。

      鞍山师范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可到鞍山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网站查询。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鞍山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412-2960295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见《鞍山师范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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