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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发布,我们可以了解到其中还是有不少的细节变动,跨考考研小编在此提醒2018考研学子们注意这些变化:下面为同学们整理了这些新变化,希望同学们重视: 今年的教育部出台的政策中需要注意新变动的内容 ▶ 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 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在“第十一章 录 取”中为如下内容: 第六十九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 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 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限额,且录取要符合有关要求。 在本招生单位内,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 而在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中并无上面红字部分。详看“第十一章 录 取”内容: 第六十九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各专项计划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名额。 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 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限额,且录取要符合有关要求。 在本招生单位内,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 ▶ 可见关于第六十九条的新变化,有以下两点说明: ①在2018年的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删去了「各专项计划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名额」。 ②在2018年的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明确说明了「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式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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