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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接收2016年硕士(博士)推免生公告 欢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北京交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获得推荐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 身心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申请材料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每学期均注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成绩单原件1份,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北京交通大学201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4.如果有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我校校医院或三级甲等医院的体检证明(近一个月内的); 6.申请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者(直博生)还须提供《个人陈述表》(附件2)、两位申请攻读学位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专家推荐信》(附件3); 7. 申请硕士研究生且有意继续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者(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可在复试时向学院提出申请。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浏览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gs.bjtu.edu.cn/cms/zszt/),查阅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选定报名专业; 2. 申请人于9月28日起在规定日期内(详见我校各学院的相关通知)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申请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者(直博生)网上报名时请选择推免专业目录中的博士招生专业; 3. 各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网上审核并发出是否同意复试以及复试安排的通知,收到复试通知者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接收复试通知并到我校参加复试。考生参加复试时需要携带所有申请材料。 4. 参加复试者在参加复试前需通过我校“硕士推免系统”交纳复试费(100元/人),缴费网址:gs.bjtu.edu.cn/cms/zszt/。 5. 各学院在网上对复试通过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完成“待录取”确认。 四、复试录取 学校及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各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安排复试时间,具体复试时间安排见学院通知。 复试结束后,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拟录取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待录取,规定时间内未确认者视为放弃。我校不再发放纸质版推免生接收函。 五、奖励政策 1. 凡被我校录取为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者第一学年除获得助学金以外,还将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年)。 2. 凡被我校录取为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者(直博生)第一学年除获得助学金以外,可获得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我校还每年派出优秀博士研究生与国外进行联合培养或短期访学。 3. 录取为我校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直博生)且其导师为“2011计划”“轨道交通安全协同创新中心”人员,可享受“2011计划”圆梦高铁专项奖学金(10000元)。 4. 录取为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且有意继续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者,可参与学校的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项目并签订培养协议,可享受直博生待遇。 六、其他 1. 我校招收15名左右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保留资格两年留校任辅导员。 (1)申报条件:中共党员;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熟悉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热爱并愿意从事辅导员工作。 (2)待遇:需保留学籍两年全职工作,国家承认工作经历,在职期间享受我校正式职工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年收入不低于7.5万。 (3)研究生毕业后,如有意愿长期留校工作,将予以优先考虑。 (4)选聘程序:报名者除参加专业复试外,还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辅导员选聘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有意愿者需另外提交《北京交通大学辅导员应聘报名表》(附件4) 发送至邮箱bjtufdy@126.com。联系电话:51685224。 2. 我校招收1名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保留资格两年留校任招生就业处信息化管理岗。 (1)申报条件:熟练掌握网络、数据库等技术,有实际操作经验,具有计算机或软件学科背景;担任过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中共党员优先。 (2)待遇:需保留学籍两年全职工作,国家承认工作经历,在职期间享受我校正式职工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年收入不低于7.5万。 (3)研究生毕业后,如有意愿长期留校工作,将予以优先考虑。 (4)选聘程序:报名者除参加专业复试外,还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招生就业处专职岗位选聘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有意愿者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后,需另外提交《北京交通大学保留学籍任招生就业处专职岗位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表》(附件5)发送至邮箱jobadmin@bjtu.edu.cn。联系电话:010-51685912。 七、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学院研究生科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10-51688153,网址:gs.bjtu.edu.cn/cms/zszt/。 各学院研究生科电话、联系人、网址: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eaie.bjtu.edu.cn/index.html) 010-51687344-803 张老师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scit.bjtu.edu.cn/) 010-51685847 刘老师 经济管理学院(sem.bjtu.edu.cn/) 010-51687171张老师 交通运输学院(trans.bjtu.edu.cn/) 010-51688002李老师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civil.bjtu.edu.cn/index.asp) 010-51687240王老师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mece.njtu.edu.cn/) 010-51687039姜老师 电气工程学院(ee.bjtu.edu.cn/) 010-51688369黄老师 理学院(sci.bjtu.edu.cn/) 010-51688373由老师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rwshkxxy.njtu.edu.cn/) 010-51684573 刘老师 软件学院(rjxy.bjtu.edu.cn/) 010-51684092 张老师 建筑与艺术学院(aad.bjtu.edu.cn/) 010-51684824 张老师 语言与传播学院(yyxy.bjtu.edu.cn/) 010-51688622卢老师 法学院(law.bjtu.edu.cn/) 010-51688708 陈老师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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