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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和专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申请直接攻博者,除同时符合上述四个条件外,还须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与潜质,原则上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新考试体制下 CET6 的成绩≥425 分)。 二、申请流程 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未进行推免预报名的考生和已完成预报名的考生分别适用于以下流程一和流程二 流程一:对于未进行推免预报名的考生 1、查询招生专业目录有意申请我校者访问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或者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yz.tongji.edu.cn),查询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接攻博)招生专业目录。 2、网上申请 有意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填报申请信息,并将所需申请材料(见附件 1)扫描件压缩打包作为附件上传。 注意:凡有意申请我校者必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网上申请。 3、院系初审 院系根据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并在“推免服务系统”向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 4、复试和体检 确认接受复试通知的申请人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复试时须携带所有申请材料原件交相关院系审核。复试时,需在同济大学校医院完成体格检查,体检表上写明报考院系。校医院体检中心联系电话:021-65983225 参加过我校 2015 年学校的学员,也需要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申请,具体复试事宜详见后期相关院系通知。 5、拟录取 院系根据复试结果,择优录取,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须在院系规定时间内确认接收拟录取通知,如逾期未同意,院系有权撤回拟录取通知并取消考生拟录取资格。 6、政审、调档、寄(送)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考生在 2016 年 6 月完成政审和调档,届时请查询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的相关通知。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调档完成后于 6 月下旬寄给本人。 流程二:对于已进行推免预报名的考生 按照《同济大学 201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接攻博生)预报名的通知》(网址:yz.tongji.edu.cn/news_detail.aspx?newsId=325)进行,拟录取及政审、调档、寄(送)录取通知书与流程一一致。 三、学费和奖助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其中:金融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护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人文学院的艺术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另行公布,其它硕士研究生学费不超过 8000 元/学年,博士研究生学费不超过 10000 元/学年。 同济大学有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金融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护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人文学院的艺术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奖助由培养单位另行制订),对于纳入奖助体系的非定向就业学术型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硕士生在入学后全部都可以获得 8000 元/学年的全额学业奖学金。对纳入奖助体系的硕士研究生还可获得不少于 600 元/月的助学金,每年发放 10个月。另外,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助教和助管的岗位,获得额外的资助。所有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可参加有关专项奖学金评定。对于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在入学后全部可获得 10000 元/学年的全额学业奖学金。同时还可以获得不少于 1800 元/月的助学金,每年发放 10 个月。具体内容参见《关于印发〈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及其管理办法(2014 版)〉的通知》(见附件 3)《关于印发〈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及其管理办法(2014 版)〉的通知》(见附件 4)。申请直接攻博研究生时,还可申请博士新生奖学金,具体见《关于印发〈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15 年修订)〉的通知》(见附件 5)。申请者请填写申请表(见附件 6),并按照申请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在复试时一并提交至申请院系。 四、其他 1、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护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人文学院的艺术硕士等八个专业学位不接收推免生。报考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请注意:(1)金融硕士全日制班仅接收推荐免试考生;(2)除推荐免试考生以外,其他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且录取后全部纳入金融硕士在职班: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或者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从 2013 年起,我校临床医学硕士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代码前四位为 1051 和 1052)的培养完全纳入上海市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试点项目。因此,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应满足试点项目的要求。详见《同济大学 2016 年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试点项目推荐免试生章程》(见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专业学位招生)。完成相应的培养和培训要求后,可获得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3、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张榜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4、推荐免试入学者若未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将取消录取资格。 5、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6、政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7、如本章程与教育部 2016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五、联系方式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 1239 号 邮政编码:200092 Email:yzb@tongji.edu.cn 相关附件:【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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