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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接收专业 我校2016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热忱欢迎各高校相关、相近专业推免生跨专业报考。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较强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 2.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推荐的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各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良好,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三、申请及考核程序 1.四川外国语大学推免工作均实行网上操作,即申请人获得推免资格后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查询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复试通知发放和待录取通知发送等也均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请务必及时登陆该网站。 2.我校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通过研招网对其发放复试通知。 3. 收到复试通知的申请人,应在24小时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并于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 3)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4)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如本科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得荣誉证书等; 4.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等。 5. 接收推免生工作具体安排请登录各院系网站查询。 四、接收程序 复试合格者,我校将通过研招网对其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24小时内登陆研招网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凡接受待录取的考生将上报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最终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和研招网公示。 五、其他事项 1.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 申请人在本科就读期间应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处罚、处分记录等。 4. 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六、联系方式 研招办:(023)65385296(院系联系方式请查看2016年专业目录) 网 址:graduate.si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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