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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西安财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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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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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12-17 22:4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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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财经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安财经学院是中央与地方共建,陕西省主管,经济和管理学科为主干,文、法、理、工、艺为支撑,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
    我校现有统计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3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应用数理统计、经济统计、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能源经济学、互联网金融、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审计学、电子商务、经济法学等20个二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会计、金融、应用统计等3个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点。2018年各专业拟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550人,实际招收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yz.chsi.com.cn,教育网址: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五、初试
    (一) 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考生须到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五)考生初试成绩在研究生处网站查询。
    六、复试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都要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则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另行公布。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将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请查看《西安财经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和其他课程的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在考生进入复试过程中,如出现初试成绩相同的情况,考生将按照英语单科成绩排序获得进入复试的资格,如英语单科成绩相同,则按照业务课一成绩排序获得进入复试资格。
    七、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以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则按照复试成绩排序获得拟录取资格,如复试成绩相同,则按照复试中面试成绩排序获得拟录取资格) 。
    八、联系方式
    在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考试、查询考试成绩、复试和录取等各工作环节中,我校将在研究生处网页上张贴通知和注意事项。欢迎广大考生登陆西安财经学院网站浏览或电话垂询!所有时间点以及招生要求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单位代码:11560
    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处网址:yanjiusheng.xaufe.edu.cn/
    研究生处E-Mail:yjszsb@mail.xaufe.edu.cn
    联系电话:029-81556499
    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常路南段2号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处 邮政编码:710100
    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处
    2017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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