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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即将开始,经济管理学院现接收专业学位MBA、MPA调剂。 一、调剂条件 1、2015年8月31日前本科毕业或2013年8月31日前专科毕业; 2、满足国家报考条件及国家调剂要求,初试达到国家A线总分165分,外语42分,管理类联考(199管综)84分。 3、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如考生提供虚假或错误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以上为哈尔滨工程大学接收MBA、MPA调剂的基本条件,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中心将对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考生审核筛选后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二、调剂名额
哈尔滨班
| 青岛班 | MBA(工商管理硕士)
| 非全日制20人
| 全日制55人,非全日制40人
| MPA(公共管理硕士)
| 0
| 非全日制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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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剂录取程序 1、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yz.chsi.com.cn/)进行报名,未经调剂系统报名的调剂考生,我校一律不予承认。调剂系统报名时间:3月23日8:00-16:00。请考生报名时在“调剂备注”里写明“调剂班级”,如“MBA哈尔滨非全日制班”; 2、我校会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布复试通知,考生须于收到复试通知24小时之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3、考生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及内容请及时关注经济管理学院网站(sem.hrbeu.edu.cn/main.htm)通知公告,复试时间预计于3月下旬进行; 4、复试结束后,确定调剂拟录取名单,并报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和公示,同时复试合格考生必须进行网上确认; 5、研究生院复核拟录取名单无误后,将复试合格考生录取状态设置为“待录取”,考生收到后须于24小时内进行网上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6、研究生院复审合格后,调剂录取结果在经济管理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2589130、82589139 联系人:任老师 黑龙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工程大学31号楼315办公室 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网站(sem.hrbeu.edu.cn/),“哈工程经管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gcjgyzyxwyjsjy)的调剂复试通知。 有调剂意向的考生请加入2018哈工程MBA、MPA调剂QQ群。 2018哈工程MBA、MPA调剂QQ群 QQ群号:59278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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