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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2018年考研调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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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学币
    发表于 2018-3-19 12:05: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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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考生:

    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已于3月16日公布,部分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收调剂专业目录及条件要求

    我校接收调剂专业目录、缺额及接收条件详见附件1。

    特别提示:

    1、我校法学学术型专业、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不接收初试报考外校考生调剂我校(以下简称“校外调剂”)。

    2、初试报考我校法律硕士学院法律(非法学)专业全日制的考生,可根据本人初试成绩排名情况,在复试前通过调剂系统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复试。(非全日制硕士仅招收定向就业生,学习期间的学费、学制、奖学金、食宿等相关说明详见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二、接收校内调剂程序

    (一)考生网上填报调剂志愿

    我校接收调剂均通过网上系统进行,不收取纸质申请材料。调剂申请分为两个时间段,申请时间及网址详见下表:


    学院
    专业
    申请时间
    申请网址
    人文学院
    法学理论、法治文化、逻辑学
    3月17日开通
    3月19日上午10点截止。
    校内调剂系统
    网址:点击此处
    人权研究院
    人权法学
    证据科学研究院
    证据法学
    法律硕士学院
    法律(非法学)
    非全日制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
    法律(非法学)
    证据科学研究院
    法律(非法学)



    学院
    专业
    申请时间
    申请网址
    商学院
    各专业(MBA除外)
    3月23日开通
    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教育部研招网调剂系统
    网址:点击此处
    人文学院
    哲学类、史学类(法学、逻辑学除外)
    社会学院
    社会学、社会工作
    外国语学院
    各学术型专业、翻译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MPA
    商学院
    MBA
    咨询MBA教育中心
    咨询MBA教育中心

    (二)招生学院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网上申请调剂时间截止后,各招生学院根据考生申请志愿、初试成绩、专业背景、学习经历、获奖经历、诚信状况以及科研创新能力等情况挑选准许参加复试的考生,并在1-2个工作日确定复试名单。

    (三)公布复试名单

    各招生学院向校研招办报送复试考生名单,研招办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布。调剂复试考生名单以研招办网上公布名单为准。

    三、复试

    除以下说明外,其他学院(专业)复试时间为3月23日-26日:

    1、商学院各专业(MBA除外)、外国语学院各专业复试时间另行通知(预计3月27日之后)。

    2、人文学院法治文化、法学理论、逻辑学复试时间为3月23日-26日,其他专业复试时间另行通知(预计3月27日之后)。

    3、社会学院应用心理学、犯罪心理学复试时间为3月23日-26日,其他专业复试时间另行通知(预计3月27日之后)。

    4、工商管理(MBA):复试时间请咨询我校MBA教育中心。

    复试科目命题范围详见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相关内容。具体复试事宜请及时关注我校后续相关通知。

    四、注意事项

    1、除特殊规定外,初试报考我校且达到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即一志愿上线考生),不得申请校内调剂。

    2、我校接收调剂申请志愿不采用“先到先得”的方式,申请时间较早没有优先权。网上申请调剂时间截止后,学院再遴选调剂考生并发送复试通知。

    五、调出我校

    1、初试报考我校但未达到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如未能达到校内调剂的要求或未收到我校调剂复试通知,请尽快在教育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申请调剂外校。调剂外校考生无需在我校办理任何盖章手续(招生学院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3月23日至4月30日。

    2、初试报考我校且达到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即一志愿上线考生),如自愿申请调剂其他院校复试,且被外校先于我校录取(即:考生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同意调入学校的待录取通知),我校将无法录取考生,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六、招生声明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由校纪委全程监督。

    我校未与任何机构、公司或个人开展合作招生工作,我校硕士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欢迎广大考生及家长监督。请考生及家长切勿轻信他人协助录取及调剂的宣传或承诺,以免造成财产和精神损失。

    七、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及监督电话:010-58908070/71

    中国政法大学纪检监察部门专用监督电话(请勿咨询):010-58909069

    八、本通知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

    2018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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