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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应用心理专业(专业学位型,专业代码:045400)现正接收2018年非全日制定向(基本学制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调剂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我校2018年非全日制应用心理硕士报考条件(详情请查看《华南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一志愿报考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类专业(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型硕士均可),且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A类地区复试最低分数基本要求; 2.满足以上第一点条件的考生,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优先考虑列入调剂复试范围:本科为心理学类专业背景的考生,或者本科为“985”、“211”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或者是社会在职人员尤其是从事过与心理学专业相关工作的社会在职人员。 二、报名方式 请有意调剂的考生于2018年3月24日24:00前(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前将调剂申请表(点击下载:附件一调剂申请表(调入).docx)填好发至我办邮箱:xlxyygb@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考研调剂-学生姓名-初试总分”。邮件内容请务必留下您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地址。发送成功的邮件会收到系统的自动回复,请勿重复发送。如因网络系统原因导致我办邮箱无法成功接收信件的,责任与我办无关。 三、其他相关事宜 1.有从事与心理学相关的工作经验社会在职人员考生,请附证明;该证明可以先Email电子扫描版,纸质证明原件待通过审核后于复试时提交。 2.初步预计复试时间为3月29日左右,我院经审核同意调剂后,将在学院网页公布复试名单及复试事宜,请密切留意。 3.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yz.chsi.com.cn/填报好调剂志愿;待调剂系统开放后,学院将在调剂系统向拟同意调剂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也须在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参加我校复试。录取工作阶段,学院将在调剂系统向待录取的调剂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待录取的调剂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结果。 4.若调剂复试考试不能满足招生名额需求,则剩余招生名额将从我院其它专业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中调剂产生。 5.非全日制的考生被拟录取后,须与华南师范大学、培养学院和本人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点击下载:附件二定向协议.doc,此协议书为华南师范大学2017级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签署的协议书,仅供2018级考生参考,原下载网址为:yz.scnu.edu.cn/ziliaoxiazai/)。被录取学生的学籍档案、人事档案、户口和工资关系等不迁入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后不参加学校的就业派遣(非全日制定向培养的毕业生无法领取就业报到证)。 6.应用心理专业非全日制学生主要在周末课或寒暑假短期集中授课。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105研究生工作办公室(510631),联系电话:020-85212295,020-85216483。 注:1.目前我院除非全日制(定向)应用心理专硕(专业代码:045400)、统计学专业(专业代码:071400,调剂信息已另行发布)接收调剂外,其余各专业暂时未有调剂计划。 2.我院学术型硕士、应用心理硕士及心理健康教育硕士等专业的复试时间初步估计在3月29日左右,预计复试方案最快将于本周五在我院网页或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有关复试的相关信息以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请相关考生留意。 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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