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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我院硕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我院拟接收第一志愿未报考我校的优秀考生调剂。具体如下: 一、接收调剂专业信息 1.学术型
一级学科名称
| 二级学科(学科方向)
| 接收调剂生
说明
| 联系方式
| 民族学
030400
| 030401民族学
| 接收全日制
| 黄老师
020—38256629,15322080929,
876890410@qq.com
| 030402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 030403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 030404中国少数民族史
| 030405中国少数民族艺术
| 0304Z1民族社会治理
| 0304Z2民族旅游管理
| 教育学
| 040108职业技术教育学
| 接收全日制
| 李老师
020-38256631,
18819183531,
1131582529@qq.com
| 新闻传播学
050300
| 01新闻理论与实务
02大众文化与跨文化传播
03现当代文学与传媒
04媒介语言与民族舆情
05广播电视学与数字传播
06广告学与传媒经济学
| 接收全日制
| 刘老师,18902499838,
673832407@qq.com
| 控制科学与工程
081100
| 01系统工程
02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03系统建模与应用数学
04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05计算机技术与控制
06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 接收全日制
| 姚老师(01.04.05方向)
13640230357,
641541602@qq.com;
陈老师(03方向)
13926451987,
420255131@qq.com
胡老师(02.06方向)
020-36549341,
15920381865,
27522690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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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型
注:除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外,其余所有调剂专业,均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 二、调剂条件要求 1.普通计划(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调剂基本要求 (1)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调剂基本要求 (1)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均为全日制学位。 (2)仅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调剂,未报考该计划的,不得调剂到该计划录取。 (3)申请调剂到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 (4)我校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主要生源范围为:新疆、甘肃等西部2省(区、市)。 (5)其它调剂要求与其他统考考生相同。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基本要求 (1)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初试成绩要求。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复试,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其它调剂要求与其他统考考生相同。 三、调剂基本程序 1.调剂考生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yz.chsi.com.cn/;教育网:yz.chsi.cn/),通过自己的报名账号登陆进入考生调剂服务系统,选择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代码:10588)和需要调剂的专业并提交调剂志愿。特别提醒:电话或者邮件预约调剂的考生,均需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上提交正式调剂志愿,否则调剂无效。 2.学院遴选调剂考生、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3.学院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4.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24小时之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确认复试通知,未按要求确认复试通知者视为放弃调剂资格。 5.考生按复试通知要求,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如办理政审等),按时参加复试。复试考试科目见我校研究生处主页公布的2018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6.学校向通过复试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7.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须在24小时之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确认录取通知,未按要求确认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四.奖助体系 1.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享受群体是所有脱产(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学习的研究生,覆盖面100%,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2.新生奖学金,第一志愿报我校并被录取的推免生,给予一次性12000元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所报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含破格录取),给予一次性10000元奖励;调剂录取的考生,每生奖励2000元。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名额约为在校生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8000-10000元/年;二等奖学金名额约为在校生人数的25%,奖励标准为4000-8000元/年;三等奖学金名额为在校生人数的25-65%,奖励标准根据资金预算动态调整。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次20000元,覆盖面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5.设立有优秀研究生干部奖、优秀毕业研究生奖、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考取博士研究生奖等奖项。 6.学校鼓励研究生兼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简称“三助一辅”)工作,给研究生提供实习和锻炼的机会。学校每年按在校研究生总数的一定比例设置“三助一辅”岗位数,岗位酬金4500元/岗?学年,受聘研究生按劳取酬。 7.国家助学贷款。我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经济困难学生可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 五、研招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柴老师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 邮编:510665 电话:020-38256458 E-mail:gdgsyzb@163.com 研招微信公众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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