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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剂要求 本院接收校内和校外优秀考生的调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含招生专业目录中外国语语种要求),且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线及我院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2.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未考数学的考生不可调入须考数学的学科、专业(或领域);考英语二的考生不可调入须考英语一的学科、专业(或领域)。 3.所有调剂工作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4、调剂申请须于4月3日12:00前向我院提出,并在教育部调剂系统中完成相关操作。拟接受调剂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即通知考生参加我院的复试。 二、调剂缺额信息:本院缺额1人。 咨询电话:027-68763768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本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武汉大学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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