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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我校关于“考生调剂”作如下规定: 一、调剂原则、程序和调剂考生资格以教育部及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规定为准。 二、接收校内调剂的专业 非全日制法律(法学)和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接受校内调剂生。 1.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接受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的校内调剂生。 2.非全日制法律(法学)接受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的校内调剂生。 3.凡经我校第一志愿专业复试未拟录取的法律硕士考生,均可申请调剂相应专业。 三、调剂缺额 非全日制法律(法学)49 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33 四、调剂程序 1.考生自行下载填写《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非全日制)调剂申请表》(见附件)。 2.考生提交调剂申请的时间为4月10日上午9:00-下午5:00,过期不再接收。 3.学校根据接收调剂名额、申请人数确定分组名额。以申请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分组依次拟录取。 4.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调剂拟录取名单于4月11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页公告。 西南政法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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